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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奖励见义勇为外地人员 有望落户市区

  台海网11月9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林晓琪 见习记者 杨艳娜)凡是在漳州市区见义勇为而被市级以上表彰的外地人员,均可将其户口落在市区。昨日,《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执法调研漳州汇报座谈会召开,漳州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林明良汇报了漳州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工作情况,并透露上述消息。

  林明良介绍,这是近日漳州市公安局出台的便民利民措施之一,而最早得从今年8月1日实施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起,户籍改革中对于什么样的人可以进行落户的规定里,将见义勇为者列入。

  “因为8月1日刚实施,目前,漳州市还没有见义勇为者享受这一优惠政策。”林明良表示,出台此优惠政策,是为了弘扬见义勇为行为,让见义勇为者得到社会的关爱,得到回报。

  漳州市公安局户政处科长陈华南介绍,对于该优惠政策,明年将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如将对见义勇为者落户条件进行进一步明确,该出具什么材料申报进行明确。“但现在只要在漳州市区见义勇为而被市级以上表彰的外地人员,到户政处均可办理落户”。

  据了解,在漳州市各县市区见义勇为,就在各县市区落户,如在漳浦见义勇为,就落户漳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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