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抚养权可能偏向于母亲儿子国籍为美或归美国判
根据王宝强的起诉文件来看,王宝强本人对孩子的抚养权还是据理力争。在法律层面,判定孩子的抚养权主要根据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判定。从物质方面来看,王宝强和马蓉都有抚养两个孩子的条件。但在精神方面,易胜华律师则更偏向于母亲来抚养,“法院在裁定抚养权问题时也会将小孩的意愿作为重要参考。王宝强是一名职业演员,如果取得抚养权肯定要将小孩托付他人,最合适托付的可能是他的父母,但王宝强的父母又生活在农村,可能不利于小孩的成长,这是他抚养小孩的弱项。相反,王宝强长期出差在外马蓉与孩子相处的时间比较多,可能更有机会陪伴孩子。”
据悉,王宝强与马蓉的儿子王子豪于2010年在美国出生,属于美国公民。8月18日有律师表示,即使是美国公民,但只要孩子一直住在中国,中国法院也有权对其抚养权进行判决;但从理论上来说,美国法院对于在美国出生的孩子的抚养权有最终判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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