忒有料

校车使用许可(标牌) 20日前办理

晋江新闻网11月11日讯 昨日,晋江市教育局、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联合举办校车业主见面会暨校车驾驶员培训。记者从会上获悉,为切实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晋江决定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国标专用校车和非专用校车(即7座及以上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办理校车使用许可(标牌)和校车驾驶人驾驶资格签注,办理时间截至11月20日。

据介绍,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凡是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载客汽车及其驾驶人员都应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驾驶资格,坚决杜绝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因此,晋江已经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及其聘用的校车驾驶人应当依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取得校车使用许可(标牌)、校车驾驶资格。需要注意的是,从2012年12月10日起,凡未经校车登记许可的专用校车和非专用校车不得运送学生。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不得驾驶校车。禁止学校聘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校车。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目前,晋江学校购买的国标专用校车45辆、非专用校车30辆。另有企业自购用来接送员工子女符合国家标准专用车辆1辆。学校自购的国标专用校车已全部安装视频gps,并将逐步接入公安交管和交通网络指挥平台,同时,接入市教育局网络视频监控应急指挥中心,进行实时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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