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视金鹰奖”原设电视剧、电视文艺片、电视纪录片、电视美术片、电视广告片五大门类优秀作品奖和若干单项奖,共99个。其中五大类优秀作品奖及电视剧男女主配角奖、歌曲奖,共76个,由观众投票评选产生。其他单项奖(含电视剧的编剧、导演、摄像、照明、剪辑、美术、音乐、录音;电视文艺片的导演、摄像、美术、照明、录音、音乐电视创意;电视纪录片的编导、摄像、录音;电视美术片的编剧、导演、形象设计、音乐;电视广告片的广告创意、广告制作)共23个,由专家组成的评委会在观众投票的基础上评选产生。现已缩减至67个甚至更少。 “中国电视金鹰奖”所有候选节目、歌曲和演员,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视艺术家协会及中国视协分会推荐,经中国电视金鹰奖评选委员会初评,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公布。评奖的范围为本评选年度在地、市级(含)以上的电视台播出的上述节目。由专家组成的评委会在观众投票的基础上评选产生。 “中国电视金鹰奖”的评选除以信函投票方式外,还有电话投票和互联网投票两种方式。 “中国电视金鹰奖”观众投票评选,均以得票多少排列名次。由观众投票产生的作品奖分为“最佳奖”和“优秀奖”。同一奖项中获票最高,同时不低于选票总数的10%者,该奖项最佳奖,其余的为“优秀奖”。演员男主角、女主角、男配角、女配角和电视剧歌曲得票数前三名者为“观众最喜爱奖”。其他单项奖为“最佳奖”。获奖名单在颁奖典礼时揭晓。为感谢和鼓励广大投票者对中国电视艺术事业的支持,“中国电视金鹰奖”评选活动特设热心观众幸运奖,幸运奖在所有选票中以摇奖的方式产生。 “中国电视金鹰奖”评选活动由北京市公证处对选票统计和热心观众幸运奖的产生等进行监督和公证,以确保评选结果公正、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