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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出台新一轮房地产调控政策 提高住房限购门槛

从严土地供后监管

竞价达到一定限度,地块所建商品住房必须现房销售

除了限购、限贷之外,《意见》还要求在监管方面加强力度。

其中,土地供后监管方式相较之前有新变化——为了抑制高地价现象,出让时将适时提高土地出让门槛,采取土地出让竞价新方式,竞价达到一定限度时,该地块所建商品住房必须现房销售。出让后,加强供地后履约监管力度,国土房产、规划、建设、行政执法等部门加强联动,对开发企业从取得用地到建成竣工等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管,严格执行土地出让金必须在用地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开发企业在取得土地后必须在一年内动工建设,动工后三年内竣工的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指出,房地产市场监管、房地产金融监管力度将继续加强。国土房产部门加强对商品住房预售方案进行预审,引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督促开发企业对符合预售申请条件的商品房项目,应一次性申请预售,一次性全部对外公开销售,同时贯彻落实省里《开展福州市厦门市商品住房销售市场秩序专项检查与治理的通知》精神,加强房地产市场执法,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发布虚假房源消息、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倒卖“房号”、诱骗消费者交易等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商业银行将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贷款政策,金融监管部门将严格按相关要求审查开发企业购地资金来源,加大对银行机构个人住房信贷政策落实情况和开发贷款的督查力度,坚决遏制各种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背景】

今年以来全国一线和部分二线城市房价上涨较快,普遍出现高地价、高房价现象。在全国的大背景下,厦门今年来也出现了房价加快上涨势头,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在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中排名靠前。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厦门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遏制房价过快上涨,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合理引导住房需求,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因城施策”的管理要求,厦门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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