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0日,原告张桂英的股权变更为占公司5%股权(33万元);2014年8月19日起公司注册资金从原先的660万元增长至1000万元,而起当时占公司股权比例的5%,冯轲股份增至60%,张靓颖占股权比例35%。2014年11月24日,原告张桂英的股权及股东资格被剥夺。 张桂英起诉要求确认两被告违法剥夺其股权资格及股权的行为无效,并恢复她在北京少城时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股权及股东资格,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今天上午,《法制晚报》记者了解到,朝阳法院已受理此案,并已经立案。 事件回放:张靓颖宣布将与男友冯轲于11月9日在意大利结婚的消息后,远在成都的张桂英便发表了一封公开信,指责冯轲欺骗女儿当了“小三”,还侵吞女儿和自己公司的股份,称冯轲不是一个可以托付终身的人。 对此,张靓颖发长文回复称,自己与冯轲没有任何原则性问题,财产已经自己在管理,并称自己在北京的事业一直是两人共同打拼相互扶持,没有谁要害谁,股权变更也是投资方建议,目前股权已经再变更过多次。随后,冯轲发微博回应称,愿将自己名下所有财产转移到靓颖名下,希望处理这次家庭危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