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 通讯员 曾庆光 吴霞)都说“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可林女士却发现,自己新购的汽车与同小区一辆同款汽车的钥匙居然能够互相打开对方的车门。 10月初,林女士在某4s店买了一辆小轿车,休息时间她都将车子停放在小区停车场内。直到上周,她有急事需要开车外出,打开车门后却发现,车内的装饰和摆件有些陌生,再仔细一瞧,这辆车根本不是自己的车,而是一辆与自己的车同品牌、同款式、同颜色的汽车。林女士急忙找来该车的车主,两人一检查,发现两辆车的钥匙竟然能够互相打开对方的车门。 林女士找到汽车经销商,要求免费更换车锁。但经销商却认为车锁不在汽车“三包”范围内,拒绝了她的要求。 林女士愤而诉至梧村工商所。工商人员经过调查指出,一把“钥匙”能打开两辆车,导致车锁形同虚设,这应属于汽车质量问题。如果消费者因此故障导致汽车被盗,消费者有权要求赔偿因此产生的损失。车锁作为汽车的一个重要部件,同样应当遵守汽车“三包”规定。车锁出现质量问题后,按照《消法》的相关规定,厂家应免费为消费者更换车锁。经调解,经销商最终为林女士更换了新的车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