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关于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简宝玉 2016-11-04 11:46 关注 三、适当倾斜。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后,对部分人员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 (3)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4)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同时符合上述两个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 上一页12345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