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
排片成“排挤” 中国是否需要法律制约
对于“小钢炮”的又一次发飙,支持者有,反对者也有,支持者认为万达院线太霸道,反对者则认为,不是提倡影片放映的差异化吗,不是市场行为吗,人家想怎么排片就怎么排片,11月好电影这么多,你凭什么让大家只能完全放你这部《我不是潘金莲》呢?而且,《我不是潘金莲》确实也挤走了别人啊。
对于影院排片,国内目前并没有相关法案,而1948年5月美国最高法院曾根据反托拉斯法对“派拉蒙案”做出裁决,判定大制片厂垂直垄断为非法,要求制片公司放弃电影发行和电影院放映的业务,切断了大公司的主要财源,迫使公司大幅度减少影片生产。
但是现今,当电视成为影像娱乐的主要播出平台之后,影院便不再是个香饽饽。在如今的“好莱坞”,阻止大制片公司垄断院线的“派拉蒙法案”早已是一纸空文,但全国电视网以及全球发行网络才是决定成败的砝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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