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的网络直播平台是越来越火,许多美女都当起了主播,不过有些女主播为了吸引粉丝赚钱,往往搞一些大尺度甚至是淫秽的表演,严重污染了网络环境。
今年3月,一段名为“成都4P”的淫秽色情视频在网上火热传播。警方很快查实,这段淫秽视频时长约为2分钟,画面中有2男2女,其“表演”尺度之大令人咋舌。三名95后女孩、31段不堪入目的淫秽视频、4万余人的“拥趸”……为了使自己成为“网红”,网名“雪梨枪”的网络女主播林某伙同他人录制淫秽视频吸引人气,并借此牟利。 近日,绵竹法院对案件作出了判决,林某已构成制造、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
“雪梨枪”不仅拥有近万名微博粉丝,而且从2015年底开始,她先后成为多个手机直播软件的热门女主播,拥有着4万余人的粉丝量,在圈内“名气”不小。 三月初,网安大队收到了腾讯公司转来的绵竹籍网友关于“成都4P”的举报线索。掌握了关键情况后,绵竹警方决定对林某某等涉案人员实施抓捕。5月4日晚8时许,德阳、绵竹两级警方组成的抓捕小组,在成都市金牛区某小区门口,将刚从阿联酋迪拜旅行回来的林某某和王某,以及前来迎接她们的李某等三人当场抓获。
面对审讯,林某、李某和王某等三人对自己利用网络传播淫秽视频的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 根据我国的司法解释,通过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金额达到1万元以上就构成了犯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达到5倍以上25倍以下,则处3——10年有期徒刑。另外,注册会员达到200人以上也构成了犯罪,即便没有谋取利益,只要传播面达到了200人以上也会构成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