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广东东莞发生一男子追砸运钞车被押运员枪击致死案。此前有目击者称,死者是因遭运钞车剐蹭进而追砸运钞车。昨天,东莞警方通报称,运钞车与死者没有发生过碰撞、摩擦,而案发现场完整视频也首次公开。问题来了,如果导火线并不是因为运钞车,这180万还用赔吗?另外,当警方还没调查清楚的时候,这180万该提前赔吗? 问:男子追砸运钞车被击毙视频曝光,这180万还用赔吗?
观点1:说实话我也是一名押运员,我认为钱是肯定要陪的。至于拿砖头能抢运钞车吗。这种说法是错误的,押运员本来平时警觉性就高,他拿砖头砸车押运员根本不会想什么砖头抢得了运钞车吗这问题,万一他腰间藏了把枪呢?或者他引诱押运员下车呢。附近藏了几个同伙呢都不清楚。再说就算是把他碰到了押运员在执行公务,你不知道把车牌号码记下来找押运公司吗,非要押运员下车就地解决。他难道不知道运钞车押运员不是随时想下车就下车吗。也用不着拿砖头把,要是别拿砖头直接挡在钞车面前钞车还走得了吗。凡事不想处理办法,过激头脑发热去处理事情导致发生案件,不过押运员行为也过激了,他应该就在车里别下来然后打电话报警,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 观点2:不作死不会死,打砸运钞车本身就是故意恶意,还穷追不放,运钞车有规定的行进路线,运钞人员有严格的行为准则,目的是人、车、钞票的绝对安全,如果此人就是诱饵,逼你停车,下车导致钞票被动抢,谁来负责?恳定是押运公司与押运员,现有人穷追猛击运钞车(车上人员无法知道车外真实状况),运钞员思想高度集中,首先绝对要保护好人车钞的绝对安全,而不会是故及对运钞车穷追猛打之人的安全,车跑了那么远才开枪对自身安全已经是冒了很大的风险了,已经是人致以尽了,致于开枪后人死了不能怪暃运钞员,就像你去袭击正在军事重地执勤的军人被军开枪打死了,还让赔钱吗?适当补偿也应该是押运公司或国家,否则以后谁他妈还敢干正事了。让我说此人死的活该。 观点3:我个人觉得不应赔偿这么多。先说第一,法律是如何规定的,这种行为是一种什么行为,说清点是扰乱社会治安,重一点就是袭击运钞车,有抢劫冲动,你不能保证他还有没有别的同伙,被逼停后会不会发生真正的抢劫。第二,以前如果没有这种情况,那这次更要注意了,这次判决很可能成为判例,以后判决都会参考这次判决。这次赔了,那以后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说大一点,每个人都可以冲击金融机构乃至国家机构被打死后赔钱,我可以说有部分人一辈子也挣不了180。法律是每个人的法律,不是强者的法律也不是弱者的法律,同情弱者是本份,但是不能让一部分人觉得法律是在偏袒另外一部分人。我个人意见是可以因道德上陪,毕竟是一条人命,但是不可能是180那么多,30至50是一个合理的数字,毕竟他犯法了不是嘛。第三保安公司到个人那里,他没有错,他捍卫了国家财产,他不能被判有罪,作为一个国家财产的保护者,他被判就代表了法律的偏袒,长此以往,国家财产没人会尽心保护,抢劫变的非常容易,因为怕担责任,劫匪说,钱是国家的,命是自己的,哪个重要,而且我没有拿到钱之前,你就不能判定我是抢劫,我很可能只是比较狂躁,打死我你要负责任的,说不定还要判刑。抢劫犯进入了一种必赢的姿态,打死他,他其实跟抢到了差不多,不打死他,他可以得手。欢迎来辩,但是不欢迎人身攻击。 观点4:男子如果是无缘无故砸车,应负主要责任,运钞车不象其他车辆,要不也不会武装押远了,运钞车应该和金库差不多吧,如果武装押运的车(金库)都能去砸,都敢去砸,砸了以后白砸,而且出了事以后还有赔偿,那以后会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某些不想活,缺钱用的人会去砸车,砸银行啊!运钞车也应负一定责任,在没有危机运钞车安全的情况下,是不是不应该随便开枪,随便射杀他人呢, 观点5:个人认为不应该赔。要是能随意打砸押运车的话,以后这个社会将会乱套!不管情节严重不严重他就是不对。就是不应该去打砸押运车,自己犯的错就要接受惩罚。要是还赔钱的话。以后别人要是遇到心情不好,或者不想活了都去打砸押运车想赔钱怎么办!国家有回家的法规。不尊重法规就要为自己做的这种行为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