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璐被诈捐案告破诈骗者获刑三年九个月 李小璐被诈捐事件详细经过介绍 婠婠 2016-12-08 20:32 关注 这并不是郭某生第一次冒用他人信息实施网络诈捐。经审理查明,在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被告人郭某生经网络搜索获取了“魏明珠”“何志超”“王芳”“胡保明”等人的身份信息后,冒用上述四人的身份信息。 加上其母亲“张亚妹”的身份信息实名注册了5个支付宝账号,并设立了昵称为“佳乐加加油”、“浩浩爸爸爱你”、“绝不放弃——鸣宝”等多个微博账号,在这几个微博账号上虚构自己孩子患有白血病、癫痫病、过敏性哮喘病而且急需大笔治疗费用等事实。 向网民发布求助信息,通过这几个支付宝账号共骗取网友捐款89867.13元。加上以“希望盼望宝贝康复”这一微博账号和“陈丽芳”支付宝账号诈骗李小璐等人的29986元,共计诈骗所得119853.13元。 上一页1234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