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11月20日讯 15日,商务部网站公布《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规定我国酒类流通实行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和溯源制度。同时还规定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并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必要时,酒类经营者应当要求购买酒类商品的消费者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的经营者,处2000元以下罚款。 其中,持身份证购酒和向未成年人卖酒罚款成为意见的焦点。那么,晋江售酒商铺目前对于此类规定的执行情况如何 经营者和市民又是如何看待这些规定呢 记者连日来对晋江青阳街道、罗山街道、梅岭街道、新塘街道、陈埭镇等20多家烟酒商铺、大型商场以及市民进行了实地走访和调查,结果显示,多数经营者和市民认为“持身份证购酒”执行起来有困难,而“向未成年人卖酒罚款”则得到了多数人的认同。 超九成受访者认为 持身份证购酒不可行 平时我们买酒,不论大人、小孩,只要拿着钱都可以买到。然而根据商务部正在广泛征求意见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从明年开始,购买酒类商品可能要使用身份证。 “不就买个酒,用得着出示身份证吗 ”青阳新华街一家烟酒商铺经营者陈先生对“持身份证购酒”表示怀疑,他说,大多数消费者没有随身携带身份证的习惯,就算有,如果他要求对方出示,人家也不见得配合。 “根本不可行!”sm广场一家酒行经营者李先生表示,如果他让消费者出示身份证,对方肯定会觉得莫名其妙,因为买酒又不是到银行办理业务或者接受警察临检。 “没必要。”在大润发酒区挑选白酒的许女士如是说。同时,对于小孩子帮大人买酒也将可能被要求出示身份证的规定,许女士认为,有时候忙不过来让孩子跑腿属正常,不用大惊小怪。 在记者采访中,超过九成受访者认为持身份证买酒不可行。 禁向未成年人售酒标识 明示效果不明显 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中,规定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并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的经营者,最高可罚2000元。 在记者走访的20多家酒行中,共发现12家经营店贴有“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标识。这些标识有的贴在门口,有的贴在店内,但大多被物品挡住,明示的效果并不明显。 酒类商品《随附单》 多数消费者不查看 商务部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还规定,酒类经营者在批发酒类商品时应填写《随附单》。这样,一旦消费者喝出“问题”,找到经销商维权,相关执法部门就能通过《随附单》追本溯源,找到真正的责任方,可以有效堵住假酒、劣质酒的流通渠道。 记者走访并调查的20多家酒行中,几乎所有经营者均能拿出《随附单》。 在新塘杏田路口一家烟酒铺中,经营者王先生从柜里拿出一叠销售随附单。记者随机拿起一张,看到上面写有厂家的名称、地址、电话,以及酒的品名、价格和数量。 此外,在记者的调查中,发现大多数消费者买酒时并没有查看店家随附单等资料这一习惯。“我一般都是去找熟人或者经营信用好的店铺买酒,没必要查看吧 ”市民曾先生说道。
■记者 康亚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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