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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养父解除关系 养女忘恩负义毫无孝顺可言

有一个女子非常不孝,起诉养父解除关系,实在可恶!报道称,四川广安54岁单身汉方崇财,把养女小芳领养成人,小芳出嫁后,于今年四月一纸诉状,请求法院判决养父当年对自己的收养行为无效,解除收养关系。法院依照相关法律,支持了养女的诉求。

起诉养父解除关系
起诉养父解除关系

小时候患过脑膜炎留下后遗症,无法和人正常交流,在23年前在家人的帮助下,收养了一个家庭困难无力护养被遗弃的女孩,依靠务农和打小工赚钱,任劳任怨把养女抚养成人,本想到了晚年有个依靠,谁料想,到头来却是一场空。

起诉养父解除关系,这被抛弃的感觉,想必他内心的苦涩无法言表。本案的主审法官列举出不符合《收养法》的种种条件,我们尊重法官的判决,但是,每个有情感的人,都会认为,养女的做法,赢了官司却输了亲情。

23年前,出生没几天体质单薄的小芳被亲生父亲送人,当时若不是方崇财一家收留,她是死是活还是个未知数。可以说,是方崇财一家赋予了她第二生命。方崇财是个智障人,这种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物,硬是靠勤劳的双手长年累月务农和打小工赚钱,其艰辛可想而知,没有血缘关系的博爱,只是为了把相依为命的养女养大。我们应当为他的含辛茹苦的护犊之情感动流泪。

因缘分相守多年,按理说,养女应当对方崇财不离不弃,始终怀着感恩心悉心赡养报答养父。感恩,是一种高贵品质,是一种社会文明。养女小芳长大嫁人之后,也曾带着养父到公公家一起居住,虽然方崇财到另一个陌生家庭生活有种种不便,但让其回家之后小芳也应当多看望他才是,怎么后来变得不理不问,甚至没尽子女的责任却违规从银行取出老汉的养老费,曾经的父女亲情恩情怎么说翻就翻了?

孝是中华文化根基,也是当今社会核心价值观。无论方崇财多么弱智,都是养女的坚强后盾。不离不弃才是应有的品德,生活中,我们对路人都应当心怀大爱,更何况曾经把你从襁褓抚养成人呢?

如今方崇财孤单一人,有权利诉求多年收养期间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可是再多的费用,也弥补不了心理创伤。养女虽然赢得了司法的支持,但却是另一种的作茧自缚,失去了情感和道德的做人最基本准则,也失去了一份难得的亲情,这样的损失才是人生最大的失误,也是最大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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