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名、盖章和按手印哪个的法律风险最大?
观点1: 一、签名的法律风险相对小些。签名在很多场合上是用得最多的,各种条据上如借条、收条、欠条等,合同协议等,只要是需本人认可的各种文书。每个人签名写字都有自己的风格,任何人都不可能完全摸仿他人签的名。再聪明的高手只能模仿个大概,如果过细看:从下笔、运笔、收笔的力度大小,字迹的粗与细,以及运笔的流畅和呆板等等是都有差异的。如果一旦有纠纷,进入法律程序经过字迹鉴定,就会原形毕露。但也不是绝对的,在被人诱导和挟迫下会自己签名的。如果涉及违法,那也是无效的。 二、盖章的风险是最大的。一是印章丢失后被人盗用。二是印章被人模仿雕刻后便用。 三、按手印也有一定的风险。人与人的手指纹都不可能一样,按说是比较安全的,也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有时在本人无自觉的时候如睡觉、昏迷,或是被胁迫、强行按下手印的也不在少数。就如《白毛女》据中,黄士仁逼债抢喜儿,将喜儿爹杨白劳打昏,别人拿起杨白劳无自觉的手,在卖身契上按下手印。 不管是签名、盖章和按手印都有法律效力,也都有法律风险。那就要看是否合法、是否你情我愿。 观点2:签名,盖章,和按手印那个风险最大? 笔者认为盖章的风险最大不管是私人的名字印章还是单位的公章都是可以完全具有法律效应,但章容易被盗用,在本人完全不知道的时候被偷盖章产生法律效应,打官司需要拿出你没有盖章的证据很难拿得出来,除非被告是盖的假章。 为什么签名比盖章风险要小些呢?首先签名本人要在常知道这个事才能签,其次如果签名是假的,可以通过司法鉴定就可以找到证据。 风险最小的是按手印,按手印必须是本人要知道别人伪造不出来,每个人的手印是不独一无二的。 注意的是要完全没有风险应该把签定书的内容必须了解清楚明白才能签字按手印。 观点3:这个貌似跟风险没啥关系吧? 但是跟可靠性有关。 签名可靠性最强,同时容易辨认。 盖章可靠性不强,可由他们盖章或假章。 指纹可靠性强,但是不容易辨认,只有专家才能核对是谁。 国外基本上用签名,因为具体有人负责人。 中国一般用章,出了问题,集体负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