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郑爱国)刚买回家的牛奶明明还在保质期内,却口感怪异、膨胀变质。11月21日,龙海市消费者康女士在12315的调解下,获得了商家4倍的赔偿。
11月20日,康女士花了55.2元在龙海市黄某经营的食品店购买一箱纯牛奶。次日,康女士拿出一瓶纯牛奶准备食用,却发现这瓶牛奶的外包装出现胀包,于是康女士又拿出一瓶打开后喝了一口,发现牛奶早已变质。康女士再也不敢食用,便带着变质的纯牛奶找到经营者要求退货和赔偿,遭到经营者的拒绝。康女士不服,于是找到龙海市12315投诉。 龙海市工商局执法人员认真检查了康女士新买的那箱牛奶,发现牛奶的出厂日期为2012年10月29日,保质期为45天,牛奶还在保质期内,但其中一瓶牛奶的外包装膨胀,另外一瓶打开的液体牛奶口感稀淡。于是龙海市工商局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由经营者一次性赔偿康女士4箱新到货的、还在保质期内的纯牛奶。 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近几年来由于厂家生产质量或者气候等原因,导致牛奶在保质期内变质事件时有发生。消费者在购买牛奶时:一要看外包装是否完好;二要看商品包装标志是否规范;三用手轻轻捏一下包装,是否有坚硬的感觉,以防误食变质牛奶,影响身体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