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媒此前报道,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野生公园的经营者,加西姆阿里(Jasim Ali),他收养了许多因为长得过大和过于危险而被爱炫耀的主人遗弃的动物。“如果有人买了一只很昂贵的动物,那么他仅仅是在炫耀他有足够的钱来获得他想要的一切。”阿里说。据报道,在2010年,阿联酋有超过200只非法饲养的野生动物被没收。 不过现在豢养大型猫科动物的人正面临监禁和罚款的风险。外媒称,担心这些猛兽会威胁公众安全的阿联酋政府,已实施最新法律:任何个人不得交易和豢养“各种野生的和经过驯养的但是危险的动物”。按法律规定,这类动物只能保留在动物园、野生动物公园、马戏团以及繁育和研究中心。 任何把大型猫科动物和稀有动物带到公共场合的人将面临最高6个月监禁和50万迪拉姆(约合人民币94万元)罚款的处罚。如果有人试图用豢养的野生动物恫吓他人,罚款额可增至70万迪拉姆(约合人民币132万元)。新法律还对传统上把狗作为宠物的人提出限制,要求养狗领取许可,并且在公共场合必须用狗链牵狗,违者可能受到最高10万迪拉姆(约合人民币16万元)的罚款。
然而对于这样子的新法规,网友调侃到:罚款不也是个炫富的途径吗?咱罚得起,你这罚款估计还没别人家主子一天的狗粮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