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国际奥委会正式宣布,剥夺三位2008北京奥运会中国女子举重运动员冠军荣誉,三名运动员分别是刘春红(女子69公斤级金牌)、陈燮霞(女子48公斤级金牌)、曹磊(女子75公斤级金牌)。
与三名中国选手同时受到处罚的还有白俄罗斯选手奥斯塔普丘克(北京奥运女子铅球铜牌)和米安科娃(北京奥运女子链球第四名)、土耳其选手塞米克(北京奥运女子举重63公斤级第四名)、阿塞拜疆选手因蒂盖姆(伦敦奥运男子举重94公斤级第六名)以及艾美利亚选手瓦尔达尼扬(伦敦奥运男子举重94公斤级第十一名)。
去年8月,在国际奥委会对2008年北京奥运会运动员检验样本重新测试中,15名举重运动员的药检结果呈阳性。其中中国的三名举重金牌得主陈燮霞、刘春红、曹磊出现在国际举联公布的复检阳性名单中。
随着三名中国女子举重奥运冠军被剥夺资格,这也意味着中国举重将面临着一个来自国际举联的禁赛处罚令,因为去年国际举联已经对外表示凡是一个国家的三名或超过三名2008、2012奥运会运动员样本违反兴奋剂规则不排除被禁赛超过12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