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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司机夜间撞人以为撞树 家属谅解检察院决定不上诉

“珍爱生命,远离女司机”的说法深入人心。近日,一则“女司机撞人以为撞树”的案子引发关注。


女司机(网络配图)

2016年10月25日晚,龙雨萱(化名)开车行驶在长沙市望城区某道路上,在与对面来车会车时,由于灯光照射,看不清道路,导致她的车与路边行人张强发生了碰撞,造成张强当场身亡。当时,龙雨萱以为自己撞到了树,便径直离开了。近日,长沙市望城区检察院审查后,对龙雨萱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据了解,当时出现“嘭”的一声,龙雨萱发现自己的车前挡风玻璃右下角碎裂了,她以为是与路边树木发生了碰撞。减速行驶一段路程后,发现车子无大碍,龙雨萱便继续驾车走了。

之后,她打电话给自己的妹夫李胜,称自己与物体发生了碰撞,让李胜帮忙去看看。李胜和朋友到现场后发现,一男子躺在地上,便通知了龙雨萱。得知这一情况后,龙雨萱赶回了事发现场,并接受交警调查。  

经长沙市望城区公安局物证鉴定尸体检验意见书认定,张强符合交通事故相关外力致颅脑损伤死亡,龙雨萱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望城区检察院认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龙雨萱在现场等待,并且在抓捕时无拒捕行为,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在案后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人民币69万元,取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具有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赔偿被害人近亲属损失并得到谅解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对其不需要判处刑罚。因此决定对龙雨萱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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