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就是喜欢做些不作死就不会死的节奏,此前曾报道女子翻阳台回家坠亡一事一起了大家的关注,而三个邻居却因为是帮凶而赔上巨款。女子翻阳台回家坠亡,就因为没有带钥匙出门,为了不麻烦开锁工而找死,最后搭上自己的性命在,这样做真的值得吗? 女子翻阳台回家坠亡,可是最可怜的还是三个邻居,就因为抵挡不住女子的祈求而帮忙,没想到帮忙不仅把女子的性命给没了,连自己都要赔上巨款,这帮人还是要看情况才行。 1月15日消息,楼女住户忘带钥匙,欲从4楼住户阳台进入家中时坠亡,其家人状告仨邻居。近日,法院判仨邻居承担5%的责任。 去年6月21日上午,商南县金福湾小区9号楼304室女住户尹某未带钥匙,先后找到楼上404室简某、同楼层302室的杜某和住在同小区10号楼的亲戚樊某。尹某不听劝阻,坚持要从404室的阳台或卧室窗户下到自己家中。她在三人帮助下翻出窗子,但绑在身上的旧窗帘布忽然松开,她坠楼身亡。曾报道此事,当时,商南县法院审理认定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共324693.50元,对原告主张的2000元的精神抚慰金不予支持。 近日,商南县法院做出判决,认为尹某应当预见到从4楼翻越窗户下至3楼的危险,但在三被告的劝阻下,仍坚持实施明显危及自身安全的行为,存在重大过失,应承担主要责任。被告杜某、简某、樊某客观上为受害人继续实施危险行为提供了便利,但仅为一般过失,故责任比例酌定为损失的5%,即16234.675元,由3人各承担三分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