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提醒,快节奏的生活缩小了交际圈,也缩短了交际时间。很多人会借助网络相亲平台寻找人生伴侣。看,近日,女子恋上有家室男为其流产,结果悲剧被骗财骗色。据悉,年近三十岁的蒋某在婚恋网上征婚,与李某相识,随后确立恋爱关系。在两人交往期间,蒋某为李某流产,并借给李某70余万元。 不久,蒋某得知李某已婚,因此将李某诉至房山法院要求赔偿,法院判决李某书面向蒋某赔礼道歉,赔偿蒋某医药费2290元及精神抚慰金10万元。李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蒋某在婚恋网认识了李某,迅速坠入情网。在交往期间,李某向蒋某表示自己在外地的生意需要资金周转,而后,蒋某多次给其银行账户转账,共计约70余万元。恋爱不久,蒋某怀孕,李某以时机不成熟为由劝蒋某流产。 此后,另一名自称也跟李某保持恋爱关系的女子与蒋某联系,并告知李某已经结婚,自己也是受害者,并且也有孕在身。蒋某感觉被骗,随后将李某诉至法庭。 李某辩称,两人恋爱期间确实向蒋某借过50万元,而不是70万。感情破裂后 ,蒋某开始向其要借款以及感情伤害损失。后来双方同意偿还70万,连同债务感情纠葛一并处理,还签订了协议。 对于让蒋某流产,李某表示自己虽然在手术同意书家属栏中签字,并写明与蒋某是男女朋友关系,但不能证明是他导致原告怀孕流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