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2月8日国家卫计委就这个问题做出回应,国家卫计委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表示:“国际上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也都是禁止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我国原卫生部曾以部令的形式颁布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其中严禁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厉打击代孕违法违规行为。” 毛群安提到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出台于2001年,《办法》中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由此看来,代孕确实是被禁的,那么能说代孕是“非法”吗? 对此,上海市卫生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徐青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说:“目前禁止代孕是从卫生部规章的角度出发,而法律上并没有非常具体的规定,所以可以说是有规章规范,但法律上属于一个真空地带。” 那法律上是怎么个“真空法儿”?政知局发现,2015年提交审议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曾一度规定“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也列举了处罚措施。但是规定在审议时引发业界争议,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认为“一刀切”禁止代孕不妥。当年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表决稿删除了草案中“禁止代孕”的相关条款。 因此,现在也有网友说,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行为,就应该视为允许,删除这一条款,就表示代孕是合法的。 不少人有疑问说,既然禁止代孕,为什么还是有代孕的存在? 2016年11月,中国青年网曾披露卵子交易黑市,在那篇报道中,北京市卫计委称自己属于政府职能部门,没有执法的权力,目前只能对医疗机构进行整治,进行行政上的监管和处罚。 吕进峰,被称为是“中国代孕之父”,他涉足代孕产业13年,2004年就创办了被称为是中国首家的代孕机构。“这些年我们诚信经营,不欺瞒客户,客户和代孕妈妈对我们都很满意,也就落得个民不告、官不究的状态。”他告诉政知局:“中国的代孕需求很大,有的夫妻不能有自己的孩子也很可怜,希望代孕能合法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