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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卡屡屡卡住消费者 683件相关纠纷成投诉热点

  买柴米油盐用购物卡,逛百货商场用购物卡,坐公车用充值卡……在当前的消费生活中,购物卡、消费卡、充值卡已融入市民生活的点点滴滴。圣诞、元旦双节即将来临,购物卡成了年底消费的热点。据统计,今年以来,我市涉及购物卡的纠纷不断增多,受理关于购物卡的各类投诉683件,其中包括佳事达、东妮娅、摩卡洗车会所、代代新美容美发、福生园足浴城等。

  如何让市民更加了解购物卡 如何更好地规避购物卡的使用风险 就市民使用购物卡中的焦点问题,记者昨日采访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特点——只能在特定范围使用

  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说,市场上流通使用的各种购物卡、消费卡等都有一个典型特点,就是由购卡者或消费者预先支付、存储一定的款额,这类卡券一般被称为预付购物卡。

  和现金不同的是,预付购物卡一般只能在售卡企业指定的时间、地点、商品或服务范围内使用,持卡人不能够对不特定的商品或服务进行任意消费。

  

  投诉——消费投诉有增无减

  不记名、可转让,预付购物卡的简单方便使得习惯于“礼尚往来”的国人更乐于将其作为亲朋好友之间的馈赠礼品。但是,近年来,我市各类关于预付购物卡的投诉有增无减。

  据统计,今年以来,我市共受理关于预付购物卡的各类投诉683件,其中申(投)诉440件。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说,因为目前针对预付购物卡消费相关的法律法规极度贫乏,再加上消费者自我防范意识薄弱,预付式消费纠纷已连续几年被列入消费投诉热点。

  据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介绍,对消费者来说,当前预付购物卡相关市场存在的风险有:有的不法企业假借发售预付购物卡,违法大量吸收资金,然后卷款而逃,严重损害持卡人利益。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管,商业企业在发售预付购物卡时主观随意性大,而消费者明显处于不利地位,需要无条件地接受预先拟定的格式合同。有的商业企业随意解释合同条款,降低商品或服务质量水平,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建议——健全市场秩序

  对于不断增加的预付购物卡消费投诉,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建议,预付购物卡消费应通过立法加强监管和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政府应当制定专门针对预付式消费的法律法规,明确其监管范围及其主管部门、执法部门、各职能部门在预付式消费中的职责范围和权限,并制定出相应的罚则,使其具有可操作性。

  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说,可以借鉴日本、美国和我国台湾地区制度规定,结合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健全规范的相关市场秩序。

  对消费者来说,在使用预付购物卡的过程中更要擦亮双眼,选择一张安全、可靠、有保障的预付购物卡才是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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