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秀镇高度重视新型社区建设,成立新型社区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开展新型社区建设工作,以确保12月30日前完成新型社区建设相关配套文件的制订。 该镇同时要求各村居要把新型社区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责任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建立考核奖惩制度,把建设新型社区工作的成效作为考核村居班子、村居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和工作能力、工作水平的重要内容。对经过考核、成效突出的先进社区和个人,将由灵秀镇党委、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奖励;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社区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领导责任。建立明察暗访和邀请媒体调查报道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行“月督查、季通报、年总结”制度,年终组织检查评比,并根据检查结果,落实各项奖惩措施。 (记者 傅文忠 通讯员 王雅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