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2月28日讯(通讯员吴晓晶)日前,长乐市纪委通报2起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潭头镇沙堤村党支部书记林著亮、村委会主任林爱和违规参加村民大操大办酒席的问题。2015年10月17日,潭头镇沙堤村村民林某为其母操办丧宴62桌,席间每人分发红包800元,林著亮、林爱和参加了宴席并领取红包。此外,沙堤村还存在移风易俗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长乐市纪委给予林著亮、林爱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营前街道湖里村村委会主任林锦梅违规参与大操大办其祖父丧事的问题。2015年12月13日,林锦梅的叔叔林文秀(中共党员)等兄妹5人为其父操办丧宴45桌,其中林锦梅以个人名义邀请2桌战友、朋友等,当日村干部林祥金、林木钦、林美玉、林祥飞、林炳辉、林铭星、谢子秦、林燕等8人也参加酒席,每人在酒席上分到红包430元。长乐市纪委给予林锦梅党内警告处分,责成营前街道纪工委对8名参加宴席的村干部及林文秀进行了廉政谈话,并清退了分到的钱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