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网消息 (王东东 曾祖强) 近日,福安市工商局查处某房地产公司利用商品房合同格式条款违法收取电表费、供电立户费案件,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8.8万元。这是继去年对两家房地产企业开出62.79万罚单后,该局对房地产行业违法行为的又一次严厉查处。
据了解,去年以来,福安市工商局针对合同格式条款含有免除或部分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以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事业,房地产、金融保险、大型商场、超市零售、汽车销售及租赁、快递等行业为重点整治对象,深入排查摸底,发现违法线索并一查到底,严厉查处了一批影响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大案要案,并通过对违法案例的剖析、曝光,教育消费者,震慑违法企业。据统计,两年来,该局共查处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权益案件18起,罚没81.67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