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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明代言成被告 因“虚假宣传”被索精神损失费1分钱

日前,北京市民冯某因认为自己购买的汤臣倍健鱼油软胶囊存在虚假宣传问题,将经销商北京百姓阳光大药房有限公司及该产品代言人姚明告上法庭,要求药房退还货款88.2元,并赔偿500元。同时,冯某还要求姚明承担连带责任、赔偿精神损失费1分钱,并赔偿取证费1万元。

2014年2月20日,冯某在百姓阳光大药房花88.2元购买了一瓶汤臣倍健牌鱼油软胶囊。冯某说,他购买时通过药房销售人员拿到了一份该产品的宣传册,里面介绍该胶囊的建议人群为血脂高、心脑血管健康有问题的中老年人;记忆力衰退、视力衰退及有老花趋势者等。但冯某称,食用后反而记忆力、视力更不好,因此产品宣传册名不符实,存在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情形。

“我对姚明非常崇拜,非常喜爱,之所以买这个产品也是冲着他买的,如果没有他的推荐,我根本不可能买,他欺骗了我,他肯定负有连带责任。”

冯某在给法院递交的起诉书中,要求第二被告姚明承担连带责任、赔偿精神损失费1分钱,连续三十天在国内权威媒体向原告赔礼道歉。姚明在接受代言时一向非常谨慎,他于2010年8月成为汤臣倍健的形象代言人。他的团队回应称,并没有参与印制宣传手册,因此称他参与百姓阳光大药房的虚假宣传,缺乏事实依据。

最后法院判决百姓阳光大药房退还货款88.2元给冯某,驳回其它诉求。

判决书还指出,明星背负公众信任,在用自己的形象和公信为产品代言时应谨言慎行,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而明星出镜代言是一种“信任消费”,消费者的维权举动体现了公民的理性认知和维权意识,应予肯定和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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