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树斌家属获268万国家赔偿,精神赔偿130万为同类最高。
中国小康网讯 综合媒体报道 据新华社记者今天从河北高院获悉,3月28日,河北高院已向聂树斌父母送达了国家赔偿决定书,据河北高院介绍,在这起国家赔偿案办理过程中,河北高院依据相关法律与赔偿申请人进行了充分协商,双方就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达成了协议,赔偿决定的具体数额如下: 一、向赔偿申请人聂学生(聂树斌父亲)、张焕枝(聂树斌母亲)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1264820元; 二、支付聂树斌生前被侵犯人身自由217天的赔偿金52579.1元; 三、一次性支付张焕枝生活费64000元; 四、向赔偿请求人聂学生、张焕枝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300000元;以上赔偿金额合计为2681399.1元。 另据澎湃新闻报道,该赔偿决定中的130万精神损害抚慰金,创下国内冤错案国家赔偿的最高纪录,此前最高的是呼格吉勒图父母获得的100万元。 聂树斌母亲张焕枝表示,对赔偿决定书中的内容无异议,不会申诉,“它(赔偿决定书)生效期还有一个月,就等待它生效吧。” 国家赔偿决定书显示,经释明法律规定并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河北高院与赔偿请求人达成如下协议:(一)向聂学生、张焕枝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1264820元(国家2015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63241元乘以20);(二)就聂树斌被侵犯人身自由的损失给聂学生、张焕枝52579.1元(国家2015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242.3元乘以217天);(三)一次性支付张焕枝生活费64000元;(四)支付聂学生、张焕枝二人精神损害抚恤金1300000元;(五)鉴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前期已经通过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有关人员亦代表法院当面向赔偿请求人进行了道歉,故赔偿请求人对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请求不再主张;(六)赔偿请求人提出的其他请求,因不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范围,赔偿请求人不再主张。上述法定赔偿金额合计为2681399.1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