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买提·吐尔迪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消息:日前,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对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新疆煤炭安全监察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买买提·吐尔迪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买买提·吐尔迪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严重违反反分裂斗争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组织纪律,违反议事规则,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严重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买买提·吐尔迪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审议,决定给予买买提·吐尔迪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察厅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上交国库;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买买提·吐尔迪简历 买买提·吐尔迪,男,维吾尔族,新疆疏勒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57年10月出生,1979年9月参加工作,197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7年9月至1979年9月在自治区交通技工学校学习; 1979年9月至1980年10月为新疆第六运输公司驾驶员; 1980年10月至1984年8月为新疆第六运输公司干部; 1984年8月至1989年5月任新疆第六运输公司党委副书记(其间:1985年9月至1987年7月自治区党委党校党政管理专业学习); 1989年5月至1992年3月任新疆南疆煤电公司办公室主任; 1992年3月至1998年1月任新疆南疆煤电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1998年1月至2000年7月任新疆南疆煤电公司经理; 2000年7月至2007年3月任自治区乡镇企业管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其间:2001年9月至2003年9月大连理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学习;2004年3月至2004年9月挂职任国家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副局长;2005年9月至2006年1月中央党校地厅级新疆班学习); 2007年3月至2012年4月任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2012年4月任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