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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奕诉黄毅清案一审胜诉 诽谤黄奕赔偿13万

  黄奕起诉称,前夫黄毅清以其所谓对女儿“探视权”为由,在新浪注册昵称为“-SSCC-An迪y-”的微博上发表侮辱、诽谤自己的言论,公开自己行程、证件号码等隐私,引导网友对自己进行人身攻击,侵犯其名誉权,隐私权。

  黄奕认为,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作为网络服务提供商,对于网络用户在网络上发布的内容,应当尽到必要的注意、审查义务,对于持续性发布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语言的行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

  黄奕要求法院判令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黄毅清立即删除、断开涉案侵权微博内容的链接。二被告向黄奕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106万元。同时,黄毅清不得在微博上再次发布侵害黄奕合法权益的任何内容。

  今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官微发布一起案件播报,黄奕诉黄毅清名誉权、隐私权纠纷案一审胜诉,黄毅清被判向黄奕公开致歉并赔偿黄奕各项损失共计133500元。

  案件播报称,在和平离婚并且已经确定子女抚养问题的情况下,黄毅清以探视权为由,利用某微博账号持续性发布涉嫌侮辱,诽谤黄奕的文字,公开透露并上传黄奕的相关隐私,甚至对其进行恶意人身攻击,明显属于严重的贬损黄奕人格的行为。

  此外,律所还受黄奕所托,提醒网友:“网络世界并非法外之地,不明真相的盲目参与,只会助长网络暴力。”

  对此,网友们纷纷表示认同并评论,“判的好,黄奕没毛病,支持她。”“造谣成本太低了心疼黄奕”“好歹夫妻一场,何必针锋相对,不能为了孩子各自安好么?孩子知道自己父母成天吵闹真的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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