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姐夫陈某醉驾撞死2人,小舅子谢某去顶包,朋友施某去作伪证。昨日,洛江法院对此作出一审判决,陈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刑3年,谢某犯包庇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1年。施某犯伪证罪,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 法院查明,今年1月5日深夜11时50分,23岁的洛江人陈某醉酒驾驶一辆轿车,由洛江区马甲往罗溪方向行驶至304县道16公里+500米路段时,因超速行驶,碰撞道路右边的行人尤某与谢某,造成尤某和谢某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陈某逃离现场。陈某的小舅子谢某(23岁,洛江人)获悉后,与陈某商量后,向洛江公安机关投案,故意虚假供述,谎称自己是肇事轿车的司机,后经公安机关查明,陈某是肇事者,经交警部门认定,陈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时,25岁的南安人施某就坐在副驾驶座上。公安机关侦查期间,施某明知陈某是肇事司机,但因与陈某和谢某都是朋友,故意提供虚假证词。经公安机关查明陈某是肇事司机后,感到情况不妙的施某开始潜逃,后于今年7月13日向洛江公安分局罗溪派出所投案自首。法院认为,醉酒撞死两人后,陈某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现场,应承担本事故的全部责任。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陈某分别赔偿两名死者35万元,获得两名死者家属谅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