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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狼2发布国际版预告海报 吴京张翰一见面就开打

  碰瓷还是维权? 原告律师:我们是受害者

  据原告武汉传奇人影业代理律师孙律师介绍,2015年公映的电影《战狼1》原由北京登峰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春秋时代、南京军区电视剧艺术中心牵头项目成立。

  但此后该项目遭遇资金困难。武汉传奇人影业以500万风险投资和200万固定回报投资占据总预算1500万三分之一以上的份额。

  从北京春秋时代公司受让得到了《战狼》的相关股份,其中就包括署名权、版权收益等权益,并在合同上约定了武汉传奇人拥有20%的《战狼》著作权及相关权益。

  《战狼1》于2015年上映并成为票房黑马,一举斩获5.4亿票房。随后吴京旗下登峰国际和春秋时代,携手筹备《战狼2》项目,并于2016年完成了影片拍摄。

  但这个过程中,曾经作为《战狼1》共同的合作方和投资方的武汉传奇人影业并未被知会和参与其中。

  孙律师表示,武汉传奇人诉讼的焦点并非在于“没有参与投资”,而是《战狼1》在获得商业成功后,“战狼”两个字也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

  《战狼》这个IP按照约定是由包括登峰国际、传奇人影视等多方按照比例共同持有,但登峰国际在没有知会和得到武汉传奇人授权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改编和拍摄《战狼2》,这已经构成了对武汉传奇人的侵权和不正当竞争。

  “我们从《战狼2》项目开始筹备时期开始就一直试图和吴京方面开展沟通和对话,但他们一直都没有回复,态度特别消极”,孙律师表示,在多次沟通无果后,武汉传奇人“实属无奈”才选择了向法院提告。

  武汉传奇人一方认为,《战狼1》取得如此高的票房,与投资方不能分割。《战狼2》的故事是在《战狼1》的基础上延续,两者存在版权联系。

  吴京和春秋时代在制作《战狼2》时,完全抛开了武汉传奇人影业,“说的通俗一点,他们在做2的时候,把我们抛弃了,但是不是要支付分手费呢?”孙律师表示。

  而其诉讼要求包括:停止使用“战狼”这一名字、暂停《战狼2》的发行、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

  此举也引来部分网友质疑:在续集即将上映时提起诉讼,其传奇人一方是在碰瓷。对此,孙律师回应表示“碰瓷是违法行为,但我们是在维护私人财产和著作法赋予的权益,我们才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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