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胡妮君)原以为欠钱不还顶多惹上民事官司,却不料进了牢房,这让王某悔青了肠子。12月5日,南靖县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因借款赌博而债台高筑的王某“死猪不怕开水烫”,对债主上门讨债早已习以为常。每一次,他都漫不经心地敷衍应付,让债主们也拿他没办法。可是这一次,王某失算了。2011年1月,债主陈某在多次催讨无果之下,遂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受理后对该案做出了调解。调解生效后,王某未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的规定偿还相应欠款8万元。法院分别于2011年1月17日、3月1日、6月23日,三次查封和扣押王某所饲养的生猪并责令由王某自行保管。王某未经法院许可,私底下把法院查封和扣押并责令由他保管的生猪偷偷卖掉,得款合计人民币16.4万元,用于结算猪饲料款和购买新的小猪,而未将款项用于归还陈某或缴交法院处理。最终,法院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在看守所里,王某方才醒悟,最终与陈某达成了协议,归还了所欠款项,获得了缓刑的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