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鲤城一名丁姓女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抓获。她引起关注的原因是,她恶意透支近3万元信用卡,逾期四年未还,竟产生了7万多元利息,连本带息需要还给银行10万元,利息超过本金2倍多。利息之高,正如央视《每周质量报告》近日报道的标题——《还不起的信用卡》。银行信用卡利息和滞纳金这个用卡人“不能承受之重”再次引人关注。 □早报记者 郑瑞卿 王盼琛 事件 数据 富婆变“负婆” 透支不还涉嫌诈骗 鲤城公安分局民警介绍,这名丁姓女子今年40岁,此前家境宽裕,但丁某花销较大,债台高筑。与丈夫离婚后,她还分得一套复式房,价值约190万元。但是,丁某依然挥霍如旧,甚至与一些好赌人士来往。2008年,丁某找某银行办理一张信用卡,由于手头缺钱,丁某透支套现了28943.22元。之后,丁某就不再理会这张卡,也不理会银行的还款通知。银行于今年5月报警,丁某被网上追逃。 因为经常有债主上门讨债,丁某开始四处逃跑,一度杳无音讯。直至昨日上午10点多,民警通过摸排、走访,发现丁某在晋江池店一小区频繁出入,于是立即以涉嫌诈骗罪将她抓获。如今,丁某欠下银行利息75154.2元。 昨日,丁某已经被警方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刑拘。 数据 恶意透支诈骗案 5个月破获200余起 据介绍,在泉州地区,信用卡诈骗犯罪屡见不鲜。据统计,今年3月至7月,全市公安机关共破获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2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5人,涉案总值600多万元。根据这一数据,在这5个月当中,泉州平均每月有41人因恶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抓,每天则约有1.36人。 早报法律顾问团成员张传江表示,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一般根据额度处理,犯罪额度的主要参考依据是信用卡本金欠款额度,并不包含利息欠款。他认为信用卡欠款利息确实有些高,全额罚息也有违公平原则。但持卡人办卡时,一般都与银行签订条款,出现争议只能按条款执行,丁某自然也得受到相应的处理。“解决高息问题,只能等管理部门拿出统一的规范或办法。” 区分 善恶透支界限在哪 两次催收+超3月未还 据悉,信用卡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犯信用卡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我国,各发卡银行一般均规定允许持卡人在一定限额内进行短期的善意透支。那该怎么区分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 最新的司法解释认为,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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