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龙风通讯员林渝铭林烨)夫妻吵架终告离婚,可作为前夫的陆某怀恨在心,离婚两年后,还欲和前妻同归于尽,并做出了杀人的疯狂举动, 好在发现及时才避免了一场悲剧。近日,宁德市屏南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陆某有期徒刑6年,并赔偿陈某各项经济损失30543元。 陆某和陈某两人经过自由恋爱后于2009年喜结连理。可没想到的是,这对小夫妻的婚姻只维持了短暂的一年时间,之后就因家庭琐事争吵而离婚。陆某因此而对陈某怀恨在心,伺机报复。 今年3月份,陆某得知陈某从外地返回家中,遂产生杀死陈某后再自行了断的念头。 3月26日晚6时许,陆某携带一把水果刀来到陈某的住处,以借摩托车为由,把陈某骗到五楼房间内。见陈某想离开房间,陆某一把箍住其脖子,拔出水果刀,意欲与其同归于尽。 陈某不断挣扎,陆某就势用刀刺陈的脖颈,又连刺其胸、腿等处几刀,还用拳脚踢打陈某。后来,陈某的亲属及时赶到将陆某拦下,陈某才得以脱身。 陆某被当场抓获,陈某的伤情后经鉴定属轻伤。 法 院认为,陆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杀人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属犯罪未遂。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 捕,并如实供认犯罪事实,认定为自首,鉴于本案因婚恋关系引发,陆某履行了附带民事诉讼陈某提出的诉求,综合考虑,遂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