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在今年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中,我市查处了一批超标排放、未批先建等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执法人员深入整治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污染问题,全面检查和监测全市29家涉重金属企业,对27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其中11家立案处理,3家超标排放企业和1家没有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企业共处罚21.6544万元; 1家改变工艺和2家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立案处罚程序正在进行中;关停2家;取缔1家;省级挂牌督办1家;结合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开展季度信访后督查,对70多家违法排污企业进行重点监察,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进行滚动管理;充分利用“福建省企业监督管理信息抄告平台”, 将30多件企业违法排污行为抄告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增强执法合力,有力地打击了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