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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高 厦门市民看病双重保障

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医疗保险健康综合子账户的惠民服务政策。
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医疗保险健康综合子账户的惠民服务政策。

  今年6月起,我市居民医保门诊、住院报销水平分别提高到50%和75%以上

  今年7月起,我市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

  【声音】

  惠民之举 实实在在

  厦门日报讯(文/本报记者 黄怀 李晓平 通讯员 胡晓牧 图/本报记者 陈立新)市人社局局长李钦辉:医保贴近民意,民意连着民心。厦门不断缩小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之间的待遇差距,深化城乡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险的制度建设,推进人人享有更加公平、均等的医疗保障,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切实缓解广大市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让全体参保人员从这次政策调整中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优惠,让全体市民共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这是市委、市政府实实在在的惠民之举。

  【举措】

  提高医保政府补助标准

  自2012年7月起,我市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目前的每人每年3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今年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深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意见》,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60元,其中财政补助提高到360元。从7月起调整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500元基本药物费使用范围等政策,该项目已完成。

  【现场】

  看病越来越有保障

  76岁的周素贞阿姨最近因为高血压、冠心病住进中山医院,并做了冠脉造影术。短短一个多星期,就花去医疗费一万多元。周阿姨是原厦门灯泡厂的退休职工,退休工资并不高。高昂的医疗费是一笔不小的经济负担。

  作为2012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今年6月份起,我市居民医保门诊、住院报销水平分别提高到50%和75%以上。按照规定,周阿姨的医疗费可报销近80%,也就是说,加上起付费,周阿姨自己只要掏几千元,大部分医药费都可以通过医保报销。

  “我知道医保可以报销,但是没想到能报到这么高的比例!”周阿姨和老伴感到非常欣慰,连连感叹道:“有了基本医疗保险,我们看病越来越有保障了!”

  接下来周阿姨还要做心脏支架植入术,支架费就要3万多元。按规定,材料费2万元以内,可报销80%,其余自费部分还可用家人的健康子账户来支付。得知这一“双重保障”,周阿姨宽心多了。老人连连赞叹:“现在的医保政策越来越人性化了,切切实实为老百姓带来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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