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桥被告超期收费 台海网12月1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骆余民 易福进/文 张向阳/图)厦门过桥费何时可望降价,是个问题;过桥费收取何时到头,又是一个问题。 而“告状大户”刘育能,之前更是直接将市交通运输局告上法庭,直指厦门大桥收费超期。尽管后被思明区法院驳回诉求,但昨日刘育能表示,他将继续上诉。该官司也引发了车主的疑问:厦门的过桥年费,何时到头 对此,针对导报记者的追问,厦门路桥管理公司有关负责人昨日回应,已经在调研和探讨相关方案,截止期限,将可望比之前所说的2029年大大提前。 事件 厦门大桥被告“超期”收费 拿着一叠材料,被称为“告状大户”的刘育能,昨日来到海峡导报社。 连日来,本报关于 “追问厦门过桥费”的系列报道,刘育能看了一遍又一遍。他说,自己正在追问的,也是关于厦门过桥费。 刘育能关注的,是厦门大桥,是否存在“超期”收费 在刘育能看来,厦门大桥和海沧大桥虽存在捆绑收费,但厦门大桥的收费期限已经过了,同时厦门大桥的建设成本早已收回,应当停止收费。 其实,早在今年9月份,刘育能就前往思明区人民法院,状告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刘育能认为,厦门大桥已存在超期收费,应该立马停止收费。 厦门大桥从1991年5月试通车,1991年12月19日正式通车,并开始收费至今,已近21年。 刘育能认为,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用收费偿还贷款、偿还有偿集资款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15年。另外,第二十一条规定:转让政府还贷公路权益中的收费权,可以申请延长收费期限,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5年。 刘育能认为,按这一测算,厦门大桥已超过收费期限,现在还跟其他大桥捆绑在一起收费,是不合理的,应该停止收费。 但针对刘育能的申请,今年6月6日,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公开了“2012年第001号政府信息告知书”,称厦门大桥是经营性公路,不属于政府还贷公路项目。按交通部交财发【1998】497号文批复,厦门大桥收费权期限从1999年算起还有30年。也就是说,厦门大桥的收费期限是到2029年。 “如果收到2029年,那从1991年起就开始收费的厦门大桥,收费年数,将达到38年啊!”尽管最后思明区法院驳回了刘育能的诉求,但在思明法院作出裁定之后,昨日刘育能表示,他已向厦门市中级法院提出了上诉。 >>>事件回顾: 厦门大桥被指收费三高 市民盼过桥费下降 厦门过桥费一年收入2亿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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