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仙游县社区戒毒及社区康复集中管理工作站在鲤城街道滨河新村小区揭牌投用,这是我市首个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
据介绍,社区戒毒及社区康复对象包括:公安机关认定吸毒成瘾、责令社区戒毒康复,以及强制隔离戒毒出所未满三年的吸毒人员。吸毒人员收到《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后,15日内到工作站报到,并签订《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社区戒毒康复期限为3年。
目前,社区戒毒及社区康复工作站已按照20名吸毒人员配备1名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人员的标准足额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该站日常具体工作。
社区戒毒及社区康复工作站将承担与社区戒毒人员签订协议书,制定社区戒毒(康复)计划,依法对其进行定期检测,开展教育、劝诫,帮助其戒除毒瘾。戒毒期间,该站工作人员将为戒毒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就学、就业、法律援助和社会保障,帮助解决生活困难等。
“《戒毒条例》于去年6月26日起实施,鼓励吸毒成瘾人员自行戒除毒瘾,也可到戒毒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工作站的成立将有助于这方面工作的开展。”该站站长、仙游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教导员陈喜峰说。
陈喜峰表示,除了戒除生理上的毒瘾,戒毒人员需要来自社会更多的关怀,特别是做好戒毒康复人员的安置就业工作,“戒毒康复人员不就业,就有很大的复吸可能”。
据了解,戒毒人员须定期接受尿检,第一年为每一个月一次,第二年为每两个月一次,第三年为每三个月一次,且每半年小结、每年评估,其间,若发现违反协议者,继续吸食、注射毒品的,将由警方强制隔离戒毒。(记者 唐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