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争议事实记载调解纠纷 肖暮影 2012-12-14 09:28 关注 昨日,记者从荔城区人民法院获悉,为发挥司法能动作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该院建立了无争议事实记载制度。该制度的实施,不仅可以减轻当事人的举证责任,节省案件庭审时间,而且可以提高案件的调解率,最大限度化解矛盾,从而实现案结事了。 该制度主要针对民间借贷纠纷、婚姻纠纷、邻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合伙协议等民事案件。 无争议事实记载制度的具体流程是,在受理案件开庭前,委托特邀调解员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调解,对双方当事人没有争议的事实进行记载,由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字确认。若当事人调解不成,那么在开庭的举证质证阶段,当事人就无需对记载下来的无争议事实进行举证。 截至目前,该院已对32个案件中的无争议事实进行记载,其中70%以上的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记者 唐伟 通讯员 潘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