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彭汐 陈莉莉) 日前,家住蕉城区的胡先生再次到4s店要求给爱车免费保养时遭到拒绝,店家的理由是“已经超过6个月的免费保养期”。原来,今年4月底,胡先生购买了一辆东风标致汽车,按照随附说明书中关于“汽车在7500公里内或6个月内享有到4s店享受免费保养”的规定,胡先生经常到4s店对爱车进行保养。 “规定上不是写着7500公里内或6个月吗 满足其中一个条件我就有权力要求免费保养。”气愤的胡先生对12315工作人员说。在随后的工商调解中,商家解释说,其实保养期规定中的“或”应解释为“和”。按照保养规定,最先接近免费保养的条件为有效条件,也就是说胡先生的车只要行驶了7500公里或者已经满了6个月,免费保养的待遇就已经取消了。最终在工商部门的调解和商家的耐心解释下,胡先生撤回申诉。 工商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一定要细致阅读服务协议,对存在疑义的汽车养护规定应及时向商家提出并与之协商一致,以免造成日后养护时不必要的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