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区共受理2012年度低收入家庭申请廉租住房保障3518户。经审核,符合《漳州市区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规定》保障条件的家庭有2843户(名单附后)、6421人,其中租金补助2546户、5747人,租金既核减又补助110户、301人,实物配租(含租金核减)187户、373人;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有675户(名单附后),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12年12月14日至2012年12月20日,欢迎群众监督,如对公示对象的条件有异议或确与事实有出入的,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信反映,我们将据实予以纠正。本年度核准的保障时限为壹年,自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止。
公示互联网网站:漳州市房地产网 http://www.fdc.gov.cn/
保障对象具备的条件主要有:1、市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且满1周年以上;2、人均收入低于市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家庭人均财产2.5万元以下(含);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3平方米。
注:申请人名字后面有打“*”号的,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联系核实完善相关资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联系电话:市住建局2995737、市民政局7086253
举报电话:市监察局2031700、芗城区监察局2022507、龙文区监察局2128615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漳州市民政局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
·2012年度廉租住房保障核准租金补助家庭名单(一)
·2012年度廉租住房保障核准租金补助家庭名单(二)
·2012年度廉租住房保障核准租金补助家庭名单(三)
·2012年度廉租住房安置年检家庭名单
·2012年度廉租住房保障核准租金既核减又补助家庭名单
·2012年度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家庭名单
·2012年度廉租住房保障核准原租户租金核减家庭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