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12月20日讯 昨日凌晨1时左右,晋江市公安局灯控路口路段,湖南平江人吴某驾驶货车追尾碰撞上一部轿车,轿车在惯性下又撞上前面的出租车。经查,吴某属酒后驾驶。 晋江交管二中队民警接警赶到现场勘查了解到,事发时,晋江池店人黄某驾驶出租车与武夷山人颜某驾驶轿车正一前一后在灯控处等待绿灯,突然,后面尾随的吴某撞上颜某的轿车尾部,在惯性的影响下颜某的轿车又往前行驶,撞上黄某的出租车。两车都不同程度受损。 民警询问中,发现吴某身上有酒味,遂将其送到医院进行检测,经抽血检验,吴某血液内的酒精浓度为74.57mg/100ml,属酒后驾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吴某要被罚款1000元,驾驶证扣12分,且暂扣6个月。 交管部门在此提示,自2013年1月1日起,酒后驾车要被扣驾驶证6个月,且扣12分,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目前,以上事故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记者 齐玉波 通讯员 林志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