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赦令中规定,除犯上、焚毁宗庙、陵寝、宫殿,叛逃杀人,毒药,巫蛊,偷盗祭天及御用器物,殴祖父母、父母,卖兄弟、妻诬告夫、内乱、纠党白昼劫人等十罪不赦外,一切监禁之人全部免罪。
皇太极还封宸妃的母亲为和硕贤妃,赏赐仪仗。谁知天公不作美,这个孩子出生才半年,还没有来得及命名就夭折了。皇太极为之伤心不已。宸妃本人当然更伤痛,但,皇太极对她的钟爱并未因此而稍减,前7个皇子诞生时,并未举行什么大型庆典活动,也未大赦。
之后,庄妃生第9子,麟处宫贵妃又生下第11子,亦未如此隆重地办理。由此可见,皇太极是将宸妃生的皇八子作为“储君”来对待的。因宠爱宸妃而宠皇八子,也算是“爱屋及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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