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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工商部门吊销203家“休眠企业”执照

昨日,记者从石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因逾期未办理企业营业执照年度检验,我市203家企业被工商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今日起,将以邮寄的方式陆续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了解,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是我市2011年度企业年检的时间。但到截止日期时,仍有不少企业未向市工商局申报年检。此后,市工商局9月份发布了限期年检公告,并公告了未申请年检企业名单。但在发布限期年检公告的60日内,这203户企业仍未申报年检,其行为已经违反了相关规定。为此,市工商局决定吊销相关企业的营业执照。

记者调查发现,这些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大多已经停止营业,是名存实亡的“空壳企业”、“休眠企业”。在停止经营活动、退出市场时,企业为何不去工商部门注销而是等着工商部门来吊销营业执照 对此,一家服装厂的负责人王先生称大部分人还是怕麻烦,“注销和吊销都一样,不如等着工商部门来吊销执照。”工商人员告诉记者,持这种看法的人很多,“很多企业在退出市场时,都采取故意不参加年检的形式,等着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其实,注销和吊销所带来的后果大有不同。”工商人员表示,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信息都将被传输到全国工商系统黑牌企业数据库,全国范围内都能实现监管,而且被吊销营业执照三年内,企业的名称不能再重新使用,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法定代表人三年内都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为此,工商部门提醒企业负责人,企业退出市场经营活动的唯一合法途径就是“注销”。不要因为怕手续多而放弃注销,即便吊销了营业执照,企业仍需要进行清算,并将营业执照公章、合同专用章等缴回原登记机关。

(记者 陈平 通讯员 蔡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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