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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佳美丽晋江人”评选活动正式启动

晋江新闻网12月24日讯 昨日,记者从晋江市委文明办获悉,根据《“美丽晋江人”评选表彰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经晋江市文明委同意,第四届“十佳美丽晋江人”评选活动正式启动。目前,评委会办公室已着手对符合“参评条件”对象的事迹进行整理、分类。

根据《评选办法》,参评第四届“十佳美丽晋江人”评选的必须是2011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晋江经济报》、晋江电视台侨乡频道“美丽晋江人”、“感动晋江”等相关专栏宣传报道的100多名对象,或者是由相关部门推荐或自荐的人选。第三届“十佳美丽晋江人”提名奖获得者,可直接参评本届“十佳美丽晋江人”,但不进入提名奖奖项。此外,前三届“十佳美丽晋江人”和已获得泉州市级及以上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的,不再参加评选。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可于2013年1月10日前继续向晋江市委文明办推荐参评人选。

和往届一样,本次评选活动将成立评选委员会(简称评委会),评委会成员由各主办单位及有关部门领导、专家学者、新闻界代表、往届“美丽晋江人”获得者代表和基层群众代表组成。

据了解,评委会将对符合参评条件的对象进行初选,择优推荐30名候选人。“十佳美丽晋江人”分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5个类别,原则上每个类别都要有“十佳美丽晋江人”初步候选人。同时根据得票情况,再从每个类别中各选取1人(共5人)作为候补。

在征求意见后,最后确定的30名正式候选人的主要事迹、照片,将刊登在晋江经济报、晋江新闻网接受公众投票,投票时间为7天。其间将设置开通热线接受市民意见反馈。公众投票结束后,从多到少按顺序理出候选人得票数,并按照50%的权重折合成分数,送至评委会进行复评。评委投票按50%的权重折合成分数,并对30名候选人给出评审意见,并将公众投票和评委复评两项分数相加,计算出候选人最终得分和排名顺序,提出本届“十佳美丽晋江人”及提名奖建议名单。原则上确保“十佳美丽晋江人”每个类别至少有1人,最多不超过3人。

届时,“十佳美丽晋江人”及提名奖评选结果将在晋江经济报上公布。

记者 董瑞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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