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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消除“大班额” 福建出台这份《意见》信息量很大

  11月10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

  到2020年,义务教育与新型城镇化基本协调,城乡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城镇“大班额”基本消除,农村小规模学校(含教学点)达到相应要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教师资源配置更加均衡,乡村教师岗位吸引力大幅增强,县域内城乡教师轮岗交流深入推进,教师队伍结构素质进一步优化;

  ●学校内涵建设得到加强,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教育质量明显改善,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特殊群体义务教育水平显著提升;

  ●2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水平得到巩固提高,条件成熟的设区市实现中心城区范围内基本均衡发展,一批县(市、区)基本达到国家优质均衡发展要求。

  《意见》给出了23条主要措施,还公布了每条措施的责任单位,从六个方面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

  ●优化城乡学校布局规划

  ●提升城乡学校建设和管理水平

  ●统筹城乡教师队伍建设

  ●深入实施素质教育

  ●精准关爱特殊群体

  ●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投入

  其中,对于我们来说,这些措施带来的改变,可能很快就能感受到:

  完善中小学校布局规划

  各地要根据新型城镇化发展,常住人口、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和省定办学标准,按每1万~1.5万人口设置1所完小、每3万~5万人口设置1所初中的原则,修订完善中小学校布局规划,并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做好衔接并严格实施,不得随意变更。

  重点做好城市新建小区、旧城改造、城乡结合部、成片开发的城市新区、城镇化重点地区的配套学校布局规划。

  适时调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务成型的农村地区合理布局义务教育学校。

  中小学校布局规划列入上一级政府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

  加快消除大班额现象

  制定并实施消除大班额专项计划,切实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统筹,实施城镇中小学扩容工程,合理扩大办学容量;切实规范义务教育招生,杜绝择校现象,着力消除大班额。

  2017年秋季学期起,全面消除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51~55人班额比例控制在10%以内,并逐步使学校规模和班额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避免新的大班额产生。

  省财政按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各地消除大班额。

  各设区市政府要将消除大班额专项计划报省教育厅备案。

  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

  科学划定学校施教区,保证施教区生源数量与学校招生规模基本适应。

  规范学校招生管理,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划片招生、阳光招生等政策。

  在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地方,继续实施单校划片;已经实施初中多校划片的地方,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的地方,可根据实际开展多校划片改革探索,改革方案必须按重大决策程序进行论证,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规范民办初中招生,加强计划管理,实行公办、民办初中同期招生、免试入学;2018年起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招生计划的50%采取电脑摇号方式录取,并逐年加大电脑摇号招生比例。

  而对于一些教师朋友来说,工作将迎来新变化,同时,待遇也将更有保障。

  深化教师“县管校聘”改革

  县级机构编制部门按编制标准适时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县级人社部门按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核定中小学岗位总量。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量和岗位总量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充分考虑乡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和城镇中小学实际需要,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数,细化岗位结构比例,并报同级机构编制、人社、财政部门备案。

  全面推行教师竞聘上岗制度,建立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

  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重点组织骨干校长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流动。

  县域内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教师每学年交流轮岗到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完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

  健全长效联动机制,各地在核定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要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稳步提高标准,确保乡村教师实际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同职级城镇教师工资收入水平。

  依法足额、全面落实教师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政策。

  学校要根据教学、管理、工勤技能等岗位特点实施分类考核,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进一步提高课时工作量在绩效工资分配中的权重,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班主任倾斜。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一半计算。

  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在教育系统各类评比表彰中单列乡村教师指标。合理确定岗位结构比例指导标准,实行岗位总量、等级、结构比例动态管理,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鼓励乡村教师安心从教。加快乡村教师周转房建设,切实改善乡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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