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莆田一商业银行的信贷员,冒用他人名义,伪造贷款材料后,向其所在银行贷出18万元。近日,这名监守自盗的信贷员因职务侵占罪,被莆田涵江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据了解,这名信贷员姓张,今年60岁,他于2009年3月至2010年2月在莆田某商业银行某支行担任信贷员。期间,他发现许多客户的贷款资料都是经他的手再报给银行,随后再由银行做出贷款。 2009年下半年,张某的儿子生病,花去大量医药费,再加上其本人生意亏损欠下债务,当时正急于用钱的他,利用职务便利,冒用一位客户的名义,伪造了贷款材料后,向其所在支行申请贷款,先后从银行贷出18万元。 今年5月21日,得知东窗户事发后,张某主动向莆田市公安局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退出15.8万多元的赃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