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杨永敏)昨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福州市将面向环卫工人、公交司机配租公租房100套。 福州市面向环卫工、公交司机配租的公租房条件为:在福州市城区环卫部门工作5年以上,已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的环卫一线工人,家庭收入7.8万元以下,家庭财产47万元以下;公交司机在所属公交企业从业满2年以上,且与企业签订有3年以上劳动合同。同时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城区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房的。 长乐市面向环卫工人、公交服务人员、市政维护人员配租公租房174套。长乐市规定,环卫、市政维护人员工作1年以上、年收入3万元以下的正式职工;公交职工(含司机、维修、后勤服务人员等)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已连续服务期限达1年以上,年收入5万元以下。同时本人及家庭成员在长乐市无住房或住房困难的,可申请公租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