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中小学有望取消早读 违反“减负”规定者不得评优 阿秋秋 2013-01-07 15:04 关注 从部分老师目前的反馈看来,一学期只考两次让他们觉得“动作太大”。当然,他们也表示:“作为老师本身,对于减负是绝对欢迎的,只是学习效果与质量如何保证 ” 违者不评优 在保障措施方面,规定提出,通过片区督查、日常巡查和问卷调查等形式,及时准确掌握学生课业负担情况。同时设立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主动接受公众、家长和媒体监督。 更关键的是,将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上述减负措施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学校校长;对直接责任人通报批评,两年内不得参与评优评先和教师职务评聘。上一页12